政策法规

泰州市浙江商会业务制度

点击量:   时间:2009-02-03 12:05
一、商会办公地点在泰州市海陵区泰东北路28号,聘用专兼职办公人员2名。
 
二、业务职责是:
 
1、收阅上级来电 、来文及一切与商会有关的函件,认真做好记录,及时处理相关事宜,并向商会领导汇报;
 
2、做好上级机关或家乡代表团,兄弟单位代表团 来访的接待和交流工作;
 
3、接待本会会员来访,做好来访记录,能处理的及时处理,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秘书长汇报,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; 
 
4、积极开展满足会员需要的活动,主动为本会会员提供各种服务;
 
5、加强会费收缴、使用的管理,做好财务核算工作,一般按 季度向常务理事会报送商会财务报表;
 
6、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;
 
7、办理会员入会手续,发会员证。
 
三、根据常 务会议或理事会要求,做好每一次的会议通知、签到记录、会议纪要及会议决议,按会议次数进行编号、归档、并起草各类文件和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草案。
 
四、上级工作的落实与本会工作的上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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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会会长—王秀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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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会副会长—金茂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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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会副会长—南周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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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会监事长—吴卫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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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会副会长—郑卫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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